为缓解我县幼儿教师紧缺的矛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定向招聘幼儿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参照《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体格要求);
3、年龄条件: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4、专业及学历的具体要求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