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度大冶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现将符合加分条件名单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如发现上述公示对象中有不符合招聘公告有关规定的,请于2013年7月25日前以电话或实名书面方式反映,联系部门:大冶人事考试院,联系电话:0714—3162506。
附件:符合加分人名单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