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2011年定向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的公告》、《湖南省2011年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公告》,现将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资格审查对象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公务员考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公务员考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经审查不合格或考生主动弃权的,按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不再另行公布递补名单。
二、资格审查时间:
面试前对所有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11年11月3日至11月4日,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7:30。
资格审查地点: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七楼701(四化建对面)。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一)2009、2010、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1、毕业证(报考本科二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交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笔试准考证。
4、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四项目人员
1、毕业证(报考本科二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交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笔试准考证。
4、《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或服务地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四项目人员证明书”。
5、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退役士兵
1、身份证或士官证原件和复印件。
2、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报考本科二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交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5、笔试准考证。
6、网上报名时填写的相关信息所对应的证书(包括笔试加分的高校毕业证等)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