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讨论决定
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察对象的考察情况,全面分析,按照拟选拔职位数1:2的比例提出建议人选,交市国土资源局党组讨论决定,并报招考领导小组审定。
(八)、公布结果
招考领导小组决定后,向社会公布招考结果。
四、待遇
被招考上来的同志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所选任岗位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命。在试用期间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正式任命,选任职务自行消失,按原相应职务另行安排工作。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衡阳市国土资源局公开选拔副科实职干部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