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长沙市财政局决定对长沙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需增补的10名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年龄要求:本科生28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相关学历学位必须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