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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满足省直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决定,省司法厅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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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5日8时30分至12月17日14时。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吉林省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卡伦湖园区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报名咨询电话:0431-84505166、84505165。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10年吉林省司法 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从网上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每位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 证必须一致)、毕业证、学位证和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请各考生保持报名时所提供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及缴费
由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进行缴费。
(五)面试通知书发放
资格审查确认合格后,由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的形式为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谈两种方法进行。应试人员按所报岗位教学专业不同要求,先进行试讲,然后进行结构化面谈。面试时间总计为15分钟,其中试讲10分钟、结构化 面谈5分钟(注:在试讲过程中,考场内不提供多媒体设备)。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 1 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由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 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
0431-84505166、84505165(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报名仲裁及监督举报电话:
0431-88690916(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司法厅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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