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 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 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http: //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http://www.jlzkb.com)为本次公告的发布网站,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可以转裁。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网站(
http://www.jlrd.gov.cn/)、吉林省工信厅网站(http: //gxt.jl.gov.cn/)、吉林省商务厅网站(
http://www.jldofcom.gov.cn/)、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网站(
http://www.jlstnet.net/)、吉林朝鲜文报社网站(http:/kr.chinajilin.com.cn/)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431—85091619(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处)
0431—88904829(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事处)
0431—87973403(吉林省工商技师学院办公室)
0431—85261418(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人事处)
0431—87627091(吉林朝鲜文报社人事处)
报名仲裁及监督举报电话:
0431—88690916(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1.《2011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2.《2011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商务厅
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
吉林日报报业集团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