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条件和相关要求,区卫生局组织报名工作并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考生报名时携带《朝阳区卫生系统2011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下载本方案附件2,格式不得修改,本人用黑色碳素笔填写,粘贴照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已取得相关学历未领到毕业证的考生,须持原学校开据证明的原件,证明须班主任签字、教务处和学校盖公章。同时准备2张小二寸近期红底免冠照片,报名费100元。
报名人数和招聘岗位计划招聘数不足1:5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该招聘岗位的考生可改报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招聘岗位。
(二)笔试的组织及成绩确定(笔试时间见准考证)。笔试聘请有关专家出题,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共计100分。
(三)面试的组织及最后成绩的确定。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人数确定。
考试最后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加权,总分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四) 调剂。对于空岗或没有招满的部分岗位,遵循“专业相同、从高分到低分、符合岗位条件”的原则,在本人自愿的情况下,由区卫生局统一组织调剂。
(五)考核、体检和公示。对拟录用人员按招聘岗位1:1比例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由区人社局、卫生局统一组织。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由区人社局及区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主要考核考生的德才表现、有无违法违纪行为以及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等。经确定考核不合格的,从参加面试人员中向下顺延替补,并按照规定聘用合格人员。面试人选为1:1的岗位,面试成绩未满60分,不允许替补。
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将在本区政府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审批及录用。区人社局将把最终被招聘人才名单报区政府研究审批,发放《录用通知书》,由区人社局和卫生局负责办理人员进编手续。
附件:1
2011年朝阳区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一览表.doc 2
朝阳区卫生系统2011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doc 长春市朝阳区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