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6.研究决定。根据综合成绩、考察结果,提出拟任人选,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7.任前公示。拟任人选经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8.正式任命。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经考核不胜任的,免去所任职务。
通过公选任职的干部,试用期满后三年内原则上不得调离辽源市。
五、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部干部监督机构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37-12380
咨询电话:
辽源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0437-3315703
附表:辽源市公开选拔市管领导干部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