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治安员公益性工作岗位100人。
一、招聘岗位和人员数量
(一)专业技术人员5人,其中:女性2人。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适合从事DNA检验、痕迹检验等相关专业。
(二)武警部队(含消防)退役士兵10人(男性)。
(三)公安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10人,其中女2人。
(四)其他兵种退役士兵55人(男性)。
(五)辽河农垦管理区户籍的大专以上毕业生5人(男女不限)。
(六)其他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15人,其中:女性1人(计算机专业)。
前五个岗位招录人员出现空缺由报第六个岗位的考生按成绩依次递补。
二、招聘条件
(一)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二)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退役士兵男性身高要求1.70米以上,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男性身高要求1.68米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58米以上;视力要求5.0以上。
(三)报考市区岗位的需具有四平市两区所辖社区的城镇户口,报辽河农垦管理区岗位的要求具有辽河农垦管理区的城镇户口。
(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在校期间未受过各种处分,在社会上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有纹身、曾受过治安处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参与法轮功等邪教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