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来自基层的干部选拔培养机制,不断优化市直机关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2012年吉林市市直机关继续面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此次公开遴选共有28个市直部门(单位)62个职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和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遴选的对象是:我市市级及其以下机关中试用期、服务期已满,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市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强;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4.符合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与报考部门(单位)工作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