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置的独立学院,为江苏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的事业单位。因学院事业发展需求,现向校内外公开招聘。
一、应聘基本条件:
1.爱岗敬业,勤奋踏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善于团结协作,乐于奉献;
2.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和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
3.国(境)外取得的学历须通过教育部认证;
4.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部门
岗位
专业名称
工作内容
人数
要求
人文学部
中文系
教师
汉语言文学或秘书学
从事该专业的教学
1
硕士及以上
新闻学或广播电视学
从事该专业的教学
1
艺术系
教师
艺术设计学
从事该专业的教学
1
硕士及以上
理学部
地理科学系
教师
人文地理学
从事城市规划等课程的教学
1
硕士及以上
理学系
教师
统计学
从事概率论或统计学等课程教学
1
硕士及以上
经济与
管理学部
公共管理系
教师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从事相关课程的教学
1
硕士及以上
工商系
教师
会计学
从事相关课程的教学
2
硕士或讲师以上
市场营销
从事相关课程的教学
1
硕士或副教授以上
信息
科学部
电子信息系
教师
信息与通信工程
从事相关课程的教学
1
硕士及以上
微电子系
教师
电子科学与技术
从事相关课程的教学
1
硕士及以上
工程学部
建筑
工程系
教师
土木工程
从事桥梁专业相关课程教学
2
硕士及以上
工程管理
从事工程管理相关专业教学
1
硕士及以上,须具有土木专业背景
化学化工系
教师
化学
从事化学工程相关课程教学
1
博士
医学部
基础医学系
教师
临床医学专业
从事医学人文相关教学工作
1
硕士及以上
护理学系
教师
护理学
从事专业教学工作
1
硕士及以上
实验
护理学
从事实验教学与管理工作
1
硕士及以上
三、聘用办法及待遇
学院对录用的人员采用人才租赁的形式,其档案、人事关系等挂靠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
被聘用人员,住房如有困难者,学院可协助解决集体宿舍。
四、考核及录用程序
招录程序参照执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146号)及《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苏教规〔2012〕8号)等。
学院将于7月23日~25日组织考核,凡在这段时间不能参加考核者请勿报名。
五、报名方式和所需提交材料
1.有意应聘者请下载填写《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应聘人员政审表》,并请将以上2个表格和应聘材料(含本科和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主要资格证书和主要证明材料等)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于2014年7月18日前发送到学院人事处邮箱(xlrsc@ntu.edu.cn)进行报名。
2.一份材料同一类岗位只能应聘一个,每人最多可申报两个岗位。
3.学院在报名结束后将于7月19日上午12:00前将报名人员名单进行公布。如有疑问,请在下午3:00前与我院联系,逾期不再受理。
4.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考核的人员,学院将另行通知。所有报名材料请在参加考核时提供原件。
5.联系方式:0513-85015979李老师
附件:应聘人员报名表和政审表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