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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南京栖霞区高中含新港中专校新教师招聘面试公告

来源: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 2015-3-7 9:50:21

根据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宁委办发〔2011〕83号)有关规定以及《2015年南京市栖霞区招聘新教师公告》的要求,经南京市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南京市栖霞区2015年高级中学师资招聘(含新港中专校)面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

3、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4、符合学科(专业)需求(详见下表)和《2015年南京市栖霞区招聘新教师公告》中的报名条件;

5、参加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2015年公开招聘新教师笔试,并达到栖霞区高级中学面试资格线的考生(不分男女)。

二、报名分数及学科需求

中文:100分,数学:108分,地理:115 分,音乐:96分,体育:102分,美术:112分,财会:35分。

学科(专业)需求表:

学科

 

学校

中文

数学

英语

政治

历史

地理

物理

生物

信息
技术

音乐

体育

美术

科学

财会

小计

燕子矶中学

2

2

 

 

 

1

 

 

 

 

2

1

 

 

8

栖霞中学

 

 

 

 

 

 

 

 

 

1

2

1

 

 

4

新港中专校

 

 

 

 

 

 

 

 

 

 

 

 

 

2

2

(新港中专校原招聘物流、汽修两学科笔试报名时未达到开考比例核准取消)

三、报名程序

1、现场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须考生本人)。

2、报名时间:3月18日—3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3、报名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报名(和燕路435号,乘8路、64路、74路吉祥庵站下,或乘地铁1号线至迈皋桥站下,转上述线路)。

4、报名资格审核:2015年本科毕业生、拟取得教师资格的2015年硕士毕业生、博士毕业生(硕士生应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生应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需收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证明原件,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报考新港中专校相关专业岗位者可以是2015年非师范类本科生,但必须取得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2014年南京生源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需收交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证明原件,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报名者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报考新港中专校专业课教师,所报专业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中小学申报学科不融通。

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提供真实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资格,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面试安排

1、面试人选: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根据报名人数,从提供原件者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名者如提供不出相关证件的原件,可凭复印件(不得用彩印)先行登记,若个别学科达不到1:3比例,再从提供复印件者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考生可于3月20日拨打查询电话:025—85562331,查询是否参加面试。

2、面试办法:面试采取说课、基本功、基本素养考核的形式。

3、面试时间

2015年3月22日,如有变化以面试通知规定时间为准。

4、面试成绩

面试的各项考核分值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总成绩,面试中各项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50分。

5、本《公告》由栖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咨询和监督

咨询电话:025—85562331

监督电话:栖霞区教育局监察室025—85664178

栖霞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025—85328819

 

南京市栖霞区中小学新教师招聘工作小组

2015年3月6日


栖霞区2015年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新教师面试报名表.doc (4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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