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南京市六合区(原六合县)新教师公开招聘简章
根据《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宁政办发〔2008〕103号)和南京市教育局关于招聘录用新教师的有关规定,2011年六合区(原六合县)招聘仍坚持“自愿报名、凡进必考、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新教师招聘、考试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凡应聘六合区(原六合县)范围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位,必须参加2011年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新教师应聘考试。新教师应聘按学科需求数的1:3划定分数线,报名人数不到1:3的划基准线。达到分数线的人员,参加面试。
二、招聘学科
中学: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地理、历史、音乐、美术、体育、机械制造与工艺、化工、市场营销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美术、体育、计算机、特殊教育(音乐方向)
幼儿园:学前教育
最终招聘学科及需求数将依据学校的办学规模以及学校用人要求经区政府批准后确定。
三、招聘条件
招聘的毕业生必须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身体健康。必须是全日制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学科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11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2008至2010年南京籍生源(含六合籍)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已取得教师资格,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拟取得教师资格的2011年硕士毕业生(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拟取得教师资格的2008至2011年六合籍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南京籍生源2011年学前教育师范专业和师范类特殊教育专业(音乐方向)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研究生和非师范类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时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录用。
四、报名与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