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系统招聘新教师考核录用办法
为做好2011年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系统招聘录用新教师工作,根据省、市、区有关人才工作精神,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滨湖区监察局、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湖区教育局主管领导为成员的“2011年滨湖区招聘新教师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招录工作。由滨湖区教育局相关职能部门抽调骨干力量负责组织实施。各用人单位成立以学校主管领导为组长的招聘新教师领导小组,并按专业成立由3-5人组成的考核考评小组,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负责新教师的考核考评。
二、岗位需求数
职业学校:金融类1名,会计类1名,总计2名。
中学:数学2名,英语1名,生物2名,体育1名,地理1名,政治1名,计算机1名,总计9名。
小学:语文11名,数学8名,英语8名,音乐2名,美术3名,科学1名,计算机2名,体育1名,总计36名。
幼儿园:幼师20名。
培智学校:特殊教育1名(仅限特教专业)。
以上需求数会因学校办学规模和学校用人要求作相应调整。
三、应聘对象及条件
应聘我区中小学教师职位的对象,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所学专业与任教专业相同或相近,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无锡籍2011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2、无锡滨湖籍2011年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3、非无锡籍2011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是毕业于江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以上院校的二级学院除外)的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是指在校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被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或中共党员;②曾获得学校一等奖学金及以上;③曾获得学校2次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4、国家“211工程”院校(二级学院除外)2011年非师范类本科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条件同上),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5、2011年硕士、博士毕业生(如尚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可给予一年过渡期)。
应聘中学、小学、幼儿园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江苏省无锡立信中等专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具备研究生学历。户籍在滨湖区的应聘小学(培智学校)、幼儿园的师范类毕业生可放宽到大专学历。
四、招录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