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1、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通过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考试采用面试和试讲形式;
2、考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我院电话通知应聘者;
3、考试成绩。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和考核
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数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南通人才网(www.ntrc.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ntac.edu.cn)予以公告,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者。如出现体检和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依据通人开[2005]47号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
经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人才网(www.ntrc.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ntac.edu.cn)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核准后,由我院在2012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九、本《简章》由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人事处电话81050511
监督举报电话:纪检监察与审计处电话81050510
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春季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