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纪律与监督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 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 督,特设立监督电话:淮阴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0517-84920546淮安市卫生局: 0517-83761139 淮安市人社局:0517-83671213本简章由淮阴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解释。淮阴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doc 淮阴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1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