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3日—10月16日(上午8:30 ─ 11:30,下午14:00 ─ 17:30)。
2.报名地点: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4层大会议室(姜堰区迎宾西路146号)。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报名人的各类材料外,还须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考生须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主要有: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③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证明材料;
④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不受户籍限制的可不提供);
⑤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报名时不能提供,必须承诺在体检前提供)。
(2)报考人员根据自身的条件,自行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填写《泰州市姜堰区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可从网站下载、打印),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考生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参阅《姜堰区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区组织人社部门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及时在网站上“专业添加目录”中发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添加后招考单位将审核通过。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16:00。
(3)报名时,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生的资格审查。考生提供虚假信息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严肃处理。
(4)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相关证件减免报名费。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足3∶1的岗位,是否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报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8日上午9:00~11:30。改报名地点: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