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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及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

来源:3773考试网 [2021/8/24]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搜索:3773考网]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及直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及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大市范围)户籍;

3.具备岗位简介表中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4.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三、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

(二)报名网址:苏州高新区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zhaopin.sndhr.cn:8012/zpCandidate/a/login

(三)报名时间:2021年8月19日9:00-8月25日16:00

(四)报名注意事项:

1.照片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50K)。

2.材料上传:上传图片或电子扫描件,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M,jpg格式,附件要求清晰、位正。上传的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上传材料主要包括:

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薄(户头联及本人联);③本科学历阶段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硕士毕业生另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④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⑤工作经历(劳动合同、社保关系、工作成果等)证明材料。

3.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4.本次招聘笔试不设开考比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五)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考试前进行,拟参加考试人员须携带初审所有原件材料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另行公告。

(六)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另行公告。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笔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的顺序,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再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

3.考试最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与政审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组织政审。因应聘人员体检、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八)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与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派遣至招聘单位用工,合同期限两年(或以上),试用期两个月。(具体合同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四、疫情防控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提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最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相关公告,并对我区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纪律监督

公益性岗位招聘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1680

六、本简章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2-68751659、68751689、68751651、

68751657、68751531;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2-6841417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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