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结束后,从该职位公共科目考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加试专业科目的职位,按《公共基础和职业能力》科目笔试成绩占4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60%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其中市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警务辅助人员职位按聘任计划8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市检察院速录员职位按聘任计划8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
2.面试时间:2011年3月12日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专业技能测试和体能测试在面试前进行,具体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进入面试的考生请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3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到市人才市场一楼大厅(西安南路苏堤小区市人才市场)领取面试准考证并缴纳一百元面试考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