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地点:2011年4月6日星期三下午13:00-17:00,常州市公安局南门办证室(新北区龙锦路1588号)。
2、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填写报名表,同时交纳2张2寸免冠彩照。
三、考核办法
1、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时间另行通知,符合条件的进入综合考核。
2、综合考核测评办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市人社局、市应急中心组织实施,聘请有关专家和相关人员组成面试小组,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状况、组织应变能力、处理问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岗位匹配性。面试采用百分制,并设定合格线为60分。
3、体检:通过面试者,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安排应聘人员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4、政审考察:体检合格者,参照《江苏省录用公务员考核办法》由市应急中心组织政审考察。
四、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对通过综合考核,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应急中心提供相关资料到市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
五、聘后管理与待遇
新聘人员由市应急中心与新聘人员签订一年期聘用合同,被聘人员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双方协商确定是否续聘。
工资待遇将参照“常州市市级机关社会化管理职工工资指导线”执行,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六、纪律与监督
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应严格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严格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调离招聘岗位,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监督电话:81993077)。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本简章由常州市应急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1993079,常州市应急中心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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