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镇江技师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镇政人发[2008]50号)等文件精神,经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同意,镇江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和要求
(一)招聘职位、人数和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见《2011年7月镇江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为: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计算方法下同),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关专业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上岗证2年及以上,获得省级技能比赛前十名或市级技能比赛前三名;具备相关专业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学历可放宽至相关专业大专学历。
(三)符合《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报名
报名时间和地点:2011年7月4日(星期一)至7月10日(星期日)在镇江技师学院人事处(桃花坞路263号,办公楼一楼2113房间)报名。
应聘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比赛获奖证书等应聘职位所需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1张,填写《镇江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下载网址http://hrss.zhenjiang.gov.cn/xxgk/clxz/fgzcc/),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应聘者须对照应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公示前由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职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根据教学型事业单位特点以及招聘职位和专业要求,本次招聘考试由笔试、试讲(讲课)和专业技能操作测试三部分组成。成绩的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试讲成绩、技能操作成绩占总成绩的30%、30%、40%计算。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考试时间为2011年7月16日(星期六),考生须于7月14-15日凭本人身份证到镇江技师学院人事处办公楼一楼2113房间(联系电话85897755)领取《准考证》。成绩于测试后一周内在镇江市人社局网站(hrss.zhenjiang.gov.cn)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