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考职位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工作结束之前,体检人员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结束后放弃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聘用
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核结果、体检均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录用人员名单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义的,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并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规定实行人员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由考生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监督与纪律
本次公开招聘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监督办法》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的,按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执行。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3335329 联系人:王磊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583335320 联系人:马杰
五、有关待遇
本次录用人员签订聘用,不纳入编制管理。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附件: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附件1: 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财务管理岗。 岗位职责:主要从事中心的财务管理工作。
人员要求:会计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会计从业资格;掌握财务管理软件的使用;具有企事业单位从事财务管理的工作经验或具备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优先;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
招聘人数:1名。
2.招聘岗位:就业研究岗。 岗位职责:主要从事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的调查研究;新业务开拓的论证分析等。
人员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专业不限,高等教育学、统计学专业优先;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能力;具有从事调查研究的经历或成果;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与口头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学习能力、沟通能力。
招聘人数:1-2名。
3、招聘岗位:招聘服务岗。 岗位职责:主要从事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招考等服务工作。
人员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专业不限,理工类专业优先;本科及以上学历;能适应加班;有较强的学习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
招聘人数:1名。
4、招聘岗位:综合服务岗。 岗位职责:主要从事综合业务办理(高校毕业生户口档案接转、报到证办理等)、业务咨询、前台接待引导等工作。
人员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专业不限;本科及以上学历;口齿清楚;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抗压能力。
招聘人数: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