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选调办法
(一)笔试。笔试成绩占总分的40%。测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金融专业知识和综合写作能力等。笔试时间和结果由我办电话告知。
(二)面试。面试成绩占总分的6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三)体检。笔试、面试成绩折合分前2名进入体检,同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及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进行,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
(四)考察。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五)录用。考察合格人员办理为期3个月的试用手续,试用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
四、组织领导
选调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并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县政府办公室82352492,联系人:袁彬。
县人社局82320936,联系人:刘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