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经区编委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事业人员,具体招聘职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见《职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4月1日至1994年4月1日期间出生);
4、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报名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核、公示与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城在线、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两个指定网站和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含招聘简章、招聘职位、体检标准、专业参考目录、政审考核标准等)。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