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核、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卫生局参照录用公务员考核标准组织考核。考核合格人员,在兴化市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市人社局与市卫生局发放通知书,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件领取通知书,按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考生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各个步骤,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参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生进入下一轮的资格。在资格复核、体检、考核、公示、聘用步骤出现缺额的职位,不再递补。
四、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235294(卫生局) 83228870(人社局)
监督电话:0523—83326555(监察局)
网 址:兴化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xhhrss.gov.cn/
兴化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xhw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