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凡应聘者服务期须5年以上。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对违反规定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
六、联系方式
大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515-83536518
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15-83929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