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经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宜兴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6日以后出生);
5、户籍和生源地要求:
(1)考生须具有宜兴市户籍或为宜兴市生源;
(2)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不受户籍限制。
6、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附表一)。
7、考生应聘相关岗位必须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