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援助帮扶我市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拓展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渠道,提升基层民政公共服务水平。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民政厅等三部门《关于做好2012年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持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苏人发[2012]229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民政协理员476名,其中:沭阳县126人、泗阳县83人、泗洪县85人、宿豫区66人、宿城区70人、市直46人,从事基层民政公共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为本市2010年之后(含2010年)毕业未实现初次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
2.特困职工家庭的;
3.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
4.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的;
5.《宿迁市公益性岗位认定使用和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