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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3年苏州市甪直镇甫港村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 2013-5-13 13:39:09

为进一步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全完善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工作人员机制,优化基层工作人员队伍结构,营造公开、公正、民主透明的选人用人氛围,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激发基层干部队伍活力,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甫港村副职干部(妇女副主任)1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立场坚定;了解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基层工作能力,密切联系群众,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群众公认,身体健康。

(二)其他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以教育部网上学历认证结果为准);

2、具有甪直镇甫港村户籍(出生地),女性,年龄为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3年4月30日-1988年4月30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日期为准);

3、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30日,在校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拔: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的;

(4)与村社区定工干部形成回避关系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简章、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民主推荐、竞聘演讲、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简章(2013年5月10日)

甫港村公开选拔副职干部简章在甪直镇政府网站及甫港村公开栏、主要路口等地方予以公布。

(二)公开报名(2013年5月13日—5月17日)

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表可向甫港村委会“报名窗口”索取,准确填写后于2013年5月17日16:00前上交,逾期不予报名。

报名时,请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料不全者不予报名。

(三)资格审查

根据选拔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

招聘人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人选比例不达1:5的,取消岗位招聘。

(四)考试

本次招聘统一进行笔试,不指定考试内容范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民主推荐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民主推荐人选。

笔试成绩不计入下一环节。

(五)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会议由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干部代表等评委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结果当场公布。根据民主推荐得票数高低,按照招聘人数与竞聘演讲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竞聘演讲人员名单,并在村(社区)宣传栏等地方予以公布。

(六)竞聘演讲

竞聘演讲主要考察履行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竞聘演讲评委由镇组织办等相关部门代表、甫港村党员干部代表、村民代表组成,并按照40%:40%:20%的评分权重进行无记名投票(竞聘演讲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照竞聘演讲成绩高低、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结果现场公布。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发现有不适合岗位工作的人选,取消资格,并按照竞聘演讲得票数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八)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政治品德、工作实绩、群众公认程度、生活作风等。对经考察发现有不适合岗位工作的人选,取消资格,依次递补。

(九)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在村公开栏等地方予以公示7天,按照有关规定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十)聘用及待遇

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予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工作岗位的正式聘用,不胜任的解除聘用,自主择业。

聘用人员待遇根据考核情况,按照“第一年总收入4万左右、第二年总收入5万左右,第三年参照同等岗位工资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四、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遵守以下纪律:

1、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

2、应聘人员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拉票、请吃请托评委等行为,经查实的,取消资格,并予以严肃处理。评委应避免与应聘人员接触,自觉遵守组织纪律,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评委及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与应聘人员形成回避关系的党员干部、村民代表等不得担任评委及参与招聘具体工作。

(二)对于公开招聘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可以向村负责人检举,也可向镇组织办、纪检办检举、申诉。对查实违反有关规定的,进行严肃处理。

(三)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发布招聘工作相关信息,便于社会公众了解和掌握招聘工作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其他事项

其它未尽事项请向报名处咨询。

报名地点:甫港村村委会二楼

咨询电话:66020112

监督电话:镇组织办:65046160

镇纪检办:66196380

甪直镇甫港村村民委员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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