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7天,按照有关规定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十)聘用及待遇
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予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3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工作岗位的正式聘用,不胜任的解除聘用,自主择业。
聘用人员待遇第一年总收入3万左右,第二年总收入4万左右,第三年按照同等岗位工作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应聘人员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对招聘中的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其它未尽事项,请咨询甪直镇组织办,咨询电话:0512-65046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