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辅助人员简章》规定,经报名、基础知识考试及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与考察等程序,拟聘用赵杰等10名同志。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于2013年10月3日下午5:30前,通过电话、署名书信等方式,向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附名单:
01辅 警:赵 杰、漆业昆
02驾驶员:王一博、陈 曦、段 超
03文宣及辅助人员:付 博、冷明宇、张 莹、沈媛媛
04财 会:沈美辰
监督电话: 0517-83718789 0517-83718218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公开招聘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