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组织派遣。由中共赣州市委组织部派遣到所选择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办)或其他工作岗位工作。
三、有关政策和待遇
(一)选拔生A、C、D职位
1、博士研究生工作满1年、硕士研究生工作满2年、本科生工作满3年、专科生工作满5年(均以第一学历为准)以上经考核优秀的,可提拔任副科级职务(其中,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提拔任副科级实职,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农村特岗教师的基层工作时间可连续计算)。
2、由市、县重点加以管理培养。所有分配到基层的选拔生指定一名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结对帮带。根据中共赣州市委《关于加快培养基层优秀年轻干部的若干意见》(赣市发[2008]14号)精神,加大对选拔生管理和培养力度。
3、市、县直机关补充工作人员除特殊岗位外,原则上从选拔生中考选。
4、被选拔的应届及历届大学生未转正定级的,提前执行转正定级工资,并给予本科生(含专科生)每人每月1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元生活补贴。在乡镇工作满一年后,给予本科生(含专科生)每月增发30元生活补贴,给予硕士研究生每月增发60元生活补贴,给予博士研究生每月增发90元生活补贴。
5、由用人单位解决住房,如单位无住房需要租房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房租费。
6、给予赣州市外籍选拔生每人每年一次探亲假,其父母或配偶来赣州探亲,可每年报销一人一次陆上往返路费。
7、户口一律落户所在县县城。
(二)选拔生B职位
1、录用后,编制落在乡镇机关,根据所学专业,先安排到县(市、区)直事业、企业单位工作2年。期间,基本工资由乡镇负责,其他福利、待遇和住房由县(市、区)直事业、企业单位解决。
2、工作满2年后,经考核合格,安排至县直机关工作。
3、其他政策和待遇参照本年度选拔生A、C、D职位执行。
四、其他事项
1、选拔工作各个阶段的工作安排与要求,将在“赣州选拔生网”(www.gzxbs.cn)和“赣州市人民政府网”(www.ganzhou.gov.cn)发布公告(主要在赣州选拔生网发布)。考生要注意了解有关信息,及时跟进相关工作。
2、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查阅《江西省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江西省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赣人社发〔2012〕13号),或与中共赣州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联系。
联系电话:0797-8391200、0797-8391305。
电子信箱:zzbrck@ganzhou.gov.cn。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