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尉犁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结合我县各单位公益性岗位空编情况,经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5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公布的职位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尉犁县户籍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和技校(高中)毕业生。(尉犁县户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2年3月1日)
上述各类人员应是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2012年在岗及当年离岗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备拟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年龄等其他条件(年龄计算截止到2012年3月1日)
三、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2012年尉犁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一)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考核、公示、聘用。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全部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12日-3月16日。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人力资源市场)。
3、报名时需携带资料:凡符合报考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可持本人毕业证、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到报名地点填写报名表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表可在尉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报名表详见附件二)
4、资格审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5、要求
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职位。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条件要求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6、报名、笔试、面试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