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儿童医院创建于 1955 年 6 月 1 日,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保健职能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省级综合性儿童医院,医院编制床位数为700 张,设有门诊部、小儿五官科、口腔科、眼科、急诊科、ICU(重症监护科、新生儿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科、神经内科、消化科、内分泌科、血液内科、呼吸内科、肾病内科、免疫风湿科、骨科、泌尿整形外科、心脏病治疗中心、普外科、麻醉科、康复中心、儿童保健科、中医科、新二病房以及检验科、功能科、放射科、病理科、输血科、供应室、器械科和药剂科等。其中,小儿普外科、小儿重症监护科、小儿神经内科、骨科、检验科(遗传)、小儿呼吸内科是省卫生厅确定的江西省医学领先学科,小儿肾内科、小儿心脏病治疗中心是江西省医学领学科业建设计划项目,小儿康复中心是省卫生厅批准的儿科防治技术中心。医院拥有包括小儿麻醉机、腹腔镜、胃镜、呼吸机、监护仪、 B 超、计算机 X 射线断层扫描系统、计算机放射成像系统、彩色多普勒、纤维结肠镜、电子纤维支气管镜、全自动血培养仪、血透机、体外循环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液相色谱仪等医疗设备。医院注重临床与科研相结合,实施科教兴院发展战略,近 6 年来有 71 项科研成果分别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或先进水平;31项科研成果分别获得省、厅级科技成果奖。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需求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要求 |
专业 |
学历 |
其他要求 |
呼吸科 |
1 |
呼吸专业 |
博士 |
|
1 |
呼吸专业 |
硕士 |
原卫生部属重点医学院校毕业生,英语通过六级 |
肾内科 |
1 |
小儿肾脏专业 |
硕士 |
|
新生儿科 |
2 |
新生儿 |
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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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中心 |
1 |
中医临床基础 |
硕士 |
有一年儿科康复工作经验,有执业医师证 |
1 |
中西医结合 |
硕士 |
原卫生部属重点医学院校毕业生,英语通过六级 |
神经科 |
1 |
小儿神经或成人神经 |
博士 |
|
1 |
临床医学或神经电生理 |
硕士 |
有执业医师证 |
大内科 |
6 |
小儿相关内科专业 |
硕士 |
有执业医师证 |
口腔科 |
1 |
口腔正畸 |
硕士 |
有执业医师证,有半年以上儿童口腔专科工作经验 |
中医科 |
1 |
皮肤性病学 |
硕士 |
原卫生部属重点医学院校毕业生,英语通过六级 |
儿保科 |
1 |
儿童保健 |
硕士 |
重点院校毕业 |
急诊中心 |
3 |
急诊或儿科相关专业 |
硕士 |
其中要求原卫生部属重点医学院校毕业生一名 |
1 |
急诊或儿科相关专业 |
博士 |
|
眼科 |
1 |
小儿眼科或泪道疾病或眼肌 |
硕士 |
|
功能检查科 |
1 |
影像 |
硕士 |
有超声上岗证者优先 |
药剂科 |
3 |
药学 |
硕士 |
其中要求原卫生部属重点医学院校毕业生一名 |
检验科 |
3 |
临床检验或临床免疫 |
硕士 |
其本科为检验专业者优先 |
普外科 |
2 |
小儿外科专业 |
硕士 |
|
小儿
心脏病中心 |
1 |
小儿心内科 |
硕士 |
儿科学专业,有儿科专业执业医师证,5年及以上小儿心内科临床工作经验 |
1 |
小儿心外科 |
硕士 |
儿科学专业,有心胸外科专业执业医师证, 5年及以上小儿心胸外科科临床工作经验及体外循环工作工作经验 |
1 |
小儿重症监护 |
硕士 |
重症监护专业或小儿心内科专业优先 |
放射科 |
1 |
影像或相关专业 |
硕士 |
|
麻醉科 |
2 |
麻醉 |
硕士 |
本科学历需麻醉专业毕业 |
五官科 |
1 |
耳鼻喉专业 |
硕士 |
原卫生部属重点医学院校毕业生,英语过六级 |
以上招聘岗位均要求全日制计划内统招毕业生,同时取得学历和学位。硕士毕业生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校学习期间主课不超过1门补考,辅课不超过2门补考。
三、报名办法
1、博士生报名时间:时间不限,招满为止。
2、硕士生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4月30日止。
3、报名地点:江西省儿童医院人事科(南昌市阳明路122号)
联系电话:0791-6813520
4、报名需提交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表、求职简历等。
四、考试、考核方法
考试、考核由本单位采取专业知识笔试、面试的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查阅江西省儿童医院网站,网址www.jxsetyy.cn)
五、体检
1、根据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结合我院儿童专科特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患有各种恶性肿瘤者;
(2)患有各种传染性疾病,包括肝功能异常者;
(3)患有各种慢性病未经治愈者;
(4)两眼裸视力均在0.8以下,且双眼矫正视力不能达到0.8者,患有色盲的人员。
六、聘用、待遇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调阅本人档案,审查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享受国家规定工资福利待遇。在单位规定时间内未办理手续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