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利厅 |
序号 |
引进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条件 |
专业方向 |
学位和职称 |
相关待遇及优惠政策 |
联系人及电话 |
其它要求 |
1 |
江西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
水文水资源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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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水资源 |
博士 |
1、给予5万元的科研资助; 2、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发放安家补贴10万元,工作期间获得国家和省部级“特殊津贴专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分别给予2万元和1万元奖励。 3、博士后每人每年安排工作经费5万元; 4、博士后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论文被SCI、EI检索期刊发表的,分别奖励5千元和2千元; 5、学历津贴:博士400元/月,博士后500元/月;职称津贴:高工200元/月,教授级高工400元/月;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和学历的,可同时享受两种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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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伟 0791-8333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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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水工结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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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工结构 |
博士 |
1 |
3 |
水生态环境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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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态环境 |
博士 |
1 |
4 |
江西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 |
水土保持研究 |
具有本科以上水土保持专业学历 |
水土保持 |
博士 |
1、与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给予10万元的 科研补助经费,其中用于科研启动经费为60%,用于科研设备购置经费为40%; 2、与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发放安家补贴10 万元,工作期间获得国家和省部级“特殊津贴专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分别给予2 万元和1万元奖励; 3、在工作中,担任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第一主持人的,所从事的研发项目获国家或省部级项目经费资助,且成果获国家或省部级奖励的,水利厅按照获得资助经费金额的5%给予奖励;成果未获国家或省部级奖励的,按照获得资助金费金额的2%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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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 欣
0791-8828197 13576055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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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 |
水文水资源 |
博士 |
1 |
6 |
自然地理 |
博士 |
1 |
7 |
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院 |
水工设计与研究 |
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
水工结构(本科、硕士、博士均为相同或相近专业) |
博士或教授级高工 |
1、给予10万元的科研资助; 2、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的合同,发放安家补贴10万元,工作期间获得国家和省部级“特殊津贴专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分别给予2万元和1万元奖励;博士后每人每年安排工作经费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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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玲玲
0791-8309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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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