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交通秩序的进一步好转,有效缓解警力不足的矛盾,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南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6名文职人员,安排到南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文职岗位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文职岗位人数共106名。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作风正派,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热爱公安交管工作,志愿献身公安交管事业,有本市常住户口(含四县)。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截止时间2011年6月30日。即1981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无残疾、心理素质好,适合从事相应工作。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及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被行政机关辞退、开除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分的;
(3)因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理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盗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其他原因不适合在公安文职岗位上工作的。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文职人员,按照报名、技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依据本实施方案制定,于7月27日在江南经理人网(http://www.jncxo.com)、南昌人才网(http://www.ncrcw.com.cn)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