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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市2013年市直机关资格审查(复审)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3-11-21 23:58:17

根据《鞍山市2013年市直机关(参公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汇总分析笔试成绩,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非加试职位1∶2比例、加试职位按照1∶4比例确定进入各遴选职位的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现予以公布(详见附表)。

  一、时间地点:考生资格审查(复审)时间为2013年11月25日上午8:30开始,时间半天,不按期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地点在市人社局(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八楼第二、三会议室。

  二、有关材料:进入资格审查(复审)的考生需按照要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个人档案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有关证明材料。提取个人档案应遵守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未密封的档案不予受理。同时提供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在工作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审核。

  三、其他规定:根据《鞍山市2013年市直机关(参公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资格审查(复审)不合格,未达到面试规定比例,需补充人员的,应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考生名单及资格审查(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请进入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资格审查(复审),并务必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

  附表:入围资格审查名单.xls  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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