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公安局影视中心招聘编辑、记者、摄像及节目制作人员启事
因工作需要,大连市公安局影视中心招聘 编辑、记者、摄像及节目制作人员。
招聘条件
1、 招聘人员,年龄在35岁以下,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热爱影视制作专业;自愿从事公安事业影视宣传工作;
2、 在大学专修新闻、摄影摄像、影视编导、影视制作专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并且从事过影视制作工作,有电视新闻和专题片制作经验或后期制作经验。
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和近期免冠照片发到
电子邮箱:
JFCZ888@163.COM
或将简历和近期免冠照片邮寄到大连市公安局影视中心
邮寄地址:
大连中山路197号大连市公安局影视中心
邮编:116011
报名截止日期:201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