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东北电力科技咨询培训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1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2号)有关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东北监管局所属事业单位东北电力科技咨询培训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范围、条件
(一)范围
招聘对象为符合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人员,详见附件1《东北电力科技咨询培训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期。
(三)具体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东北地区国有电网企业10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4、东北地区国有电网企业相当于副处级及以上职务;
5、具有企业行政管理和经营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方式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高级管理人才1名,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三、招聘程序
本公告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www.lnrc.com.cn)、辽宁省就业网(www.jyw.gov.cn)和主管部门网站(http://dbj.serc.gov.cn)上统一向社会公告。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每个工作日的8:00至11点,下午13:30至16: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东北电力科技咨询培训中心综合部(沈阳市和平区海口街11号1门,和平广场西侧30米)
报名须知:报名时本人须持《考试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2份,登记表贴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须如实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及能证明个人能力、工作业绩、资历的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咨询电话:024-23148993、23148900,传真:23518355
联系人:王老师、孙老师、郭老师
监督电话:024-23148935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对所提供本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面试考核和体检中作弊,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招聘的资格。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对其进行面试。面试由主管部门综合监察室全程监督,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组织实施。体检合格后,列为考核对象,对其进行组织考核。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拟聘人员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重点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历资格证书、个人资质、个人资信等情况,并复查报考资格。考核的时间、方式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确定。
(五)公示与聘用
公示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后,为公示无疑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我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本公告由东北电力科技咨询培训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东北电力科技咨询培训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
附件2:《考试报名登记表》
东北电力科技咨询培训中心
二〇一一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