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确定后,通过西丰县广播电视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监督电话:024-77896027
八、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填写《2011年西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并办理招聘人员备案手续。
(二)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聘用后,受聘人员享有与在岗正式职工同等身份,按照国家现行政策享受工资待遇。
(四)受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其他未尽事宜由西丰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2011年西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