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程序
1.考生在休息室,首先抽取同一科目的面试顺序号。考生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
2.在备课室,由面试顺序号为1的考生抽取面试试题。
3.在面试室,说课、学科技能考查。
4.在面试室外,候分。
5.回到面试室听分。
五、面试要求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时间到达考点参加面试,违者以弃权对待,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要遵守纪律,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3.考生按指定时间进入到本人的面试考点休息室抽签。
4.考生在休息室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休息室。进入备课室的考生要将携带的个人物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将任何资料带入座位,违者不论是否使用,均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在备课室备课时间为20分钟。
5.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评委或工作人员(休息室工作人员除外)透露本人的姓名、笔试考号、工作单位等信息,不得穿戴制服或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6.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在考场外指定地点候分,待下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再返回考场听分,听完分后,立即离开考点。
附件一: 《2011年沈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面试考生名单》
附件二: 《沈阳市2011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面试考生名单》
附件三: 《2011年沈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特岗计划)考试面试考点安排表》
附件四: 《2011年沈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特岗计划)考试面试说课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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