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至低进行录取。
4、各开发区的考试考核等项工作由千山区负责。
(四)体检。各区组织对考试考核后的确定人选进行体检。
(五)培训。对聘用者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相关事宜由市司法局与各区司法局组织安排。
(六)聘用。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补贴”的原则,由各区司法局、各开发区与社区矫正助理员签订一年期的聘用协议(试用期1个月)。
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
铁东区司法局:2699778
铁西区司法局:8528069
立山区司法局:6600458
千山区司法局:2313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