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相关要求进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六、聘用公示:
根据各专业的招聘人数,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盘锦市教育信息网站公示7天。新聘用教师全部实行聘任合同制。
七、监督:
市教育局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和新闻媒体全程监督此次招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