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抚顺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我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标准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报考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中已经检查的项目不再检查。
二、集合时间及地点
职位 时间 地点
公安、党群系统考生 7月11日(周三)早6:00前 抚顺市科技馆(浑河南路中段36号,眼病医院东)
政府系统考生 7月12日(周四)早6:00前 抚顺市科技馆(浑河南路中段36号,眼病医院东)
三、注意事项
1.考生体检当天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2012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黑色水性签字笔1支;考生体检费用360元。
2. 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不要做剧烈运动,须空腹,请勿进食、饮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