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其他
1、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和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中因考生自愿弃权或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成绩依次递补。面试前的递补工作要在资格审查结束后3天内完成。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因考生弃权等个人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已参加工作的应聘者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3、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2012年抚顺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抚人社发[2012]21号)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为方便应聘者报考,加强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设立政策咨询、监督举报及招考单位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4—57505017
监督举报电话:024—57505016
市公路管理处联系电话:024—53876022
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联系电话:024—57505102
市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处联系电话:024—53877003
本公告由抚顺市交通局负责解释。
2012年抚顺市交通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rar
2012年抚顺市交通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