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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12年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3-1-4 13:25:34

 根据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经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同意,决定补充招聘2名专业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0-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要求: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含)之后出生)。

  3、报考者应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其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三本、专升本、网络教育、高中阶段为三校生的除外)

  4、应聘人员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资格条件和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

  6、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时间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7日至8日,上午8:00-下午16:00。

  2、报名地点:抚顺师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要求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四、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名称 招聘数额 学历 学位 专业 其他条件

  学前系教师 2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教育学、心理学 2010-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本科阶段要求师

  范类

  五、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考核的办法招聘。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组织教学、板书设计、应变能力及专业知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聘用。

  六、体检和考核

  学校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选。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考核工作重点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核报考资格。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核人选。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因考生个人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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