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程序
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务必真实,材料不全、不实或无法辨认的不予报名。
(二)笔试、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环保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三)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凡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费用自理。
四、相关待遇
(一)应聘人员录用后,经试用期满合格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固定期限用工合同。
(二)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参照国家有关工资标准核定工资,并发放有关津贴、奖金和福利,按有关规定给予个人缴纳“五险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