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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海关2011年国家公务员面试寄送材料通知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2011-1-25 13:55:36 【字体:小 大】

 

  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已公布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选名单。参加重庆海关面试的考生需寄送有关材料,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考生于2011年2月2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关:


  (一)应届毕业生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3.学生证复印件;


  4.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5.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替代;


  6.报名登记表(贴照片)要求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7.已取得的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应与本人报名时提供的有关信息相符);


  8.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3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9.近期5寸或7寸全身生活彩照2张;


  10.其它需要向重庆海关说明的情况。


  (二)社会在职人员或待业人员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应与本人报名时提供的有关信息相符);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者待业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考生身份为待业人员的,需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6.报名登记表(贴照片)要求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7.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3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8.近期5寸或7寸全身生活照2张;


  9.“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10.考生身份为留学回国人员的,需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11.其它需要向重庆海关说明的情况。


  二、相关注意事项:


  1.材料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一路1号重庆海关人事教育处,邮编401147。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务员面试材料”。未按时寄送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3.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可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应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所用照片须符合本通知第一项的要求。


  4.面试报到时,均须携带本通知上述所列复印件的相应原件(已邮寄原件的除外)。


  5.请考生务必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动,请立即将变动情况告之我关,否则后果自负。


  6.考生所提交材料,不再退还。


  三、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中国海关考录网发布的后续通知。


  联系人:蒋理;联系电话:023-67709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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