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研 究 生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专 升 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书画等级 美国高考 驾 驶 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 证 员 出国留学
 招生考试网 - 公务员考试 - 国家公务员 - 面试公告 - 正文
全国海关2011年国家公务员面试人员寄送材料的通知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2011-1-25 15:11:22 【字体:小 大】

 

各位考生:

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调剂工作已经结束,入围面试人员已全部产生,即将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公布。全国海关面试时间也将于近日确定并予公布。

目前,各招考海关正在本关网站上发布确认面试、寄送材料的通知。请入围考生及时登录查看,并严格按照报考单位的要求寄送有关材料。如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与报考海关取得联系,联系方式可于中国海关考录网查询。未按要求寄送材料、并未及时向报考海关联系说明的,视为自动放弃,由该职位其他考生按成绩顺序递补。

考生应确保寄送的材料信息真实有效。如面试前发现主要信息不实的,招考海关有权取消面试资格;录用后发现的,招考海关有权取消录用。

如考生因自身原因放弃面试,请于1月底以前向报考海关主动提出,以便招考海关递补人员参加面试。

中国海关考录网和各招考海关门户网站将于近期陆续发布考录有关信息,请考生务必注意相关后续通知。期间,请考生务必保证联系便捷畅通,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变动,请立即将变动情况告知报考海关。如因考生原因导致联系不畅,由考生自行负责。

祝各位考生工作、学习顺利。

 

 海关总署人事教育司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将这篇文章一键分享到: Qzone一键分享 新浪微博分享 网易微博分享 分享到人人网 转贴到开心网 QQ书签 Google书签 Del.icio.us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最新文章